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律師帶你掌握重點 + 2025範本索取!

林冠宇律師

更新日期: 2025 年 9 月 10 日

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律師帶你掌握重點 + 2025範本索取! 離婚談判

當婚姻走到盡頭,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準備一份完整的離婚協議書。這份文件不僅僅是離婚的法律依據,也是保障雙方子女權益的關鍵。如果協議條款沒有寫清楚,未來可能會衍生爭議,甚至導致離婚登記被駁回。

翊宇律師事務所」為您重點解析離婚協議書必寫重點、事項,帶你用最簡單的方式一次掌握離婚協議書懶人包。

離婚協議書是什麼?為什麼必須準備?

  • 在台灣,若婚姻雙方都同意離婚,原則上就會是以「兩願離婚」的程序來辦理離婚。
  • 辦理兩願離婚,需要有雙方都同意協議離婚的證明,因此需要以書面方式製作離婚協議書

✒️依《民法》規定,兩願離婚協議書至少要具備下列要件,才能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:

  1. 雙方親自簽章
  2.  2 位以上證人簽章🌟證人必須年滿18歲,並且建議證人必須在離婚雙方都在場時再簽署離婚協議書喔!以免事後被主張「證人沒有見證雙方離婚真意」導致離婚無效的爭議。

🧑‍⚖️ 小叮嚀: 此外,因為離婚協議書需要讓戶政機關留存、離婚雙方各留一份,所以至少要準備一模一樣的離婚協議書 3 份喔!並且 3 份都要有離婚雙方、證人簽章才行喔!

兩願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

  • 離婚協議書不僅是離婚的法律基礎,更是記載雙方對於 子女監護扶養費用探視安排,以及 財產分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放棄與否等約定。
  • 一旦完成登記,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即具有 契約效力,法院日後會依此作為判斷爭議的依據。

🌟律師特別告訴您小訣竅!實際上還是要區分約定的條款「是不是以離婚成立為要件」喔!

  • 如果是基於離婚而約定的條款:需要經過離婚登記、正式離婚才有效力。
  • ⚠️非基於離婚而約定的條款:即便「未」經離婚登記,也就是沒有實際離婚,也仍然有效力!所以如果有契約裡面有單純約定要給錢,就算沒離婚還是要給喔!!
  • 因此,離婚協議書不只是「離婚的形式要件」,更是保障雙方權益的核心文件。

若內容明確完整,日後不僅可減少爭議,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甚至能直接作為法院 強制執行的依據,例如扶養費未支付時可聲請強制執行。

沒有兩願離婚協議書會怎麼樣?

雙方僅以口頭約定離婚,或沒有確實填寫離婚協議書,將可能導致兩願離婚登記被戶政機關拒絕,甚至被法院認定無效。

即使成功登記,若離婚協議書對特定事項沒有約定清楚,未來仍可能引發爭議、要跑法院,例如:

  • 財產爭議:沒有明確分配,往後一方可在2年內再行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。
  • 子女監護、扶養和探視:若離婚協議書內容對孩子不利,可以針對這部分聲請法院酌定或改訂。
  • 贍養費:如果想要贍養費,建議一定要透過兩願離婚、約定在離婚協議書中。因為若是透過「裁判離婚」來要贍養費,基本上要件非常困難,能要求的金額也很少。
  • 侵害配偶權:如果婚內有發生出軌、不忠等狀況,需要特別注意,要在離婚協議書內放棄侵害配偶權的求償權喔。否則即便離婚,只要沒有超過2年都可以提告!
  • 執行困難:口頭約定或未載明金額、方式的離婚協議,無法成為強制執行的依據,一旦對方不履行,將陷入冗長的訴訟程序。

因此,沒有妥善的離婚協議書,不僅可能讓離婚程序受阻,更容易造成後續爭議與無止境的糾紛。與其事後陷入訴訟,不如

 ✒️一開始就透過完整、嚴謹的離婚協議書來保障權益

離婚協議書懶人包!律師整理離婚協議書必備5大條款

離婚協議書必備5大條款
  1. 身分資料與離婚意願
  2. 子女監護、探視與扶養費
  3. 財產分配、債務承擔
  4. 贍養費
  5. 其他特約條款
  1. 基本身分資料與離婚意願

  • 離婚協議書首先必須明確載明雙方身分
  1. 雙方姓名
  2. 雙方出生年月日
  3. 雙方身分證字號
  4. 雙方住址
這是離婚協議書成立的第一步,也是後續所有約定的基礎,能避免未來發生身分爭議。
  • 離婚協議書應清楚表達「雙方自願離婚
✏️無論具體原因是什麼,只要大略表明「無法再和對方共同生活、維持婚姻」,並簽名或蓋章以示同意,原則上都沒問題、是合格的離婚協議書。
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律師帶你掌握重點 + 2025範本索取! 父母離婚吵架

   2. 子女監護、探視與扶養費

離婚時如涉及未成年子女, 離婚協議書中最核心的條款 就是 監護權,以及 扶養費探視安排

01.監護權分配
可以選擇其中一種監護方式,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:

a.單獨監護:由一方行使子女權利與義務,例如財產管理、遷徙住所等重大決定。

b.共同監護:雙方都是小孩的監護人、一起決定小孩的事。為了方便日常生活,法院通常還是會選擇和小孩同住的一方作為「主要照顧者」,以處理生活瑣事。

📌但是,主要照顧者並非可以單獨決定小孩的所有事,有些重大事項即便雙方協議由單方單獨決定,也仍需要共同監護雙方都同意才行!

類別

舉例

日常生活所需:

雙方可以自由協議由主要照顧者單獨處理

吃、穿、住、基本醫療等日常需求:

  • 上學接送、課後安排
  • 一般醫療就診或照護

重大事項:

必須共同監護人雙方都同意

  • 出養孩子
  • 戶籍遷移
  • 更改姓氏
  • 購置或處分不動產
  • 銀行開戶(每家銀行可能不同)

✒️ 離婚協議書中一定要清楚寫出選擇哪種監護方式,以免未來爭議。

🌟另外,也需注意,若選擇共同監護,對於影響子女身分、財產或重大權益的事項,必須 雙方同意,即使父母協議讓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,也不具效力。

02.探視權安排
未取得監護權的一方,依法律仍保有與子女「會面、交往」的權利。常見爭議在於探視時間過於模糊,例如寫「隨時探視」容易引發衝突。
💡 建議離婚協議書要明確約定:

  • 探視的範圍:是否過夜、能否帶離、特殊地點限制
  • 平日探視的時間:如每月第幾週週末、幾點到幾點
  • 特殊節日與假期:連續假期、寒暑假、過年、生日、母親節、父親節等
  • 接送地點與方式:接送方式、接送者、是否需交付於第三方機構
離婚協議書避免模糊空間,才能兼顧父母權利與子女穩定生活。此外,也請務必考慮小孩的意願喔!
💗溫馨提醒您:離婚不只是兩個人新的開始,更牽涉到孩子的身心成長💗 請記得,雖然結束了婚姻關係,但兩人依舊共同承擔「雙親責任」,孩子需要的是穩定、安全與被愛的環境,而不是夾在衝突之間。 請保持 一致的教養態度避免在孩子面前相互指責,請讓孩子看見兩人雖然不再一起生活,但對他的愛與陪伴不會減少。 🔑法律可以劃清權利與義務,但孩子的幸福仍然需要雙方一起守護!

03.扶養費金額與給付方式

即便是離婚後由一方單獨監護孩子,另一方也還是要負擔扶養義務喔!

最重要的扶養義務之一,就是給予生活所需的扶養費用,請務必在離婚協議書約定完整。

🌟可以約定:出國、補習費、公立或私立、

若無法拿定金額,也可以會參考 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度公布的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,再由家長依比例分擔。

🧑‍⚖️建議離婚協議書中載明:

  • 每月應支付金額
  • 匯款帳號
  • 付款日期
  • 特殊條款:一期未付,可一次請求全額
    • 需特別留意!若未特別約定「全額」,若真的進到法院裁定,實務通常會是酌定「半年到一年的金額」。

 此外,雖然目前 18 歲就算成年也就不負擔扶養義務,若協議於 2023 年成年年齡修法前成立,就會因為有過渡條款,子女扶養義務還是得維持到小孩 20 歲。

📌小叮嚀: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中加上「隨物價調整機制」,避免長期扶養費不足,確保子女生活水準不因通膨受影響。

  3.  財產分配、債務承擔

  • 釐清婚姻關係中累積的財產與債務,是離婚協議書的重要事項。
  • 如果婚姻雙方沒有約定財產制,那就會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。而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,也就是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財產分配。
  • 針對 因為婚姻而產生 或是 婚姻中的財產 也可以在此約定:
    • 例如因為婚姻而產生的大小聘禮,如果沒寫在離婚協議書中,通常就是要不回來。
    • 想要回婚姻中財產,也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、要回,否則若之後才要回,可能會有贈與稅產生。

如果雙方有約定好要放棄對彼此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請務必要在離婚協議書中記載 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

  4.  贍養費

雙方如果有談好贍養費,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金額、期限及支付方式。常見做法是限定「直到受領方再婚或自立為止」,以兼顧保障與彈性。

金額則沒有一定計算標準或限制,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,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清楚,日後就可以依照離婚協議書請求。

  5. 其他特約條款(例如違約金、保密條款)

    • 離婚協議書亦可增列「特約條款」,例如:
      • 離婚後住所:約定離婚後仍同居或仍住在原來的房子
      • 違約金條款:如未依約支付扶養費,應加付違約金
      • 保密條款:雙方不得公開婚姻隱私或對外中傷
      • 禁止騷擾條款: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干擾對方生活
  • 侵害配偶權:放棄針對侵害配偶權的求償權,離婚後不能提告
  • 這些條款屬於契約自由的範疇,若不違反公序良俗,即具法律效力。

💗離婚協議書適度加入特約條款,能有效預防離婚後的糾紛,尤其在涉及名譽或隱私的案件中特別重要。

  • ,若不違反公序良俗,即具法律效力。

💗離婚協議書適度加入特約條款,能有效預防離婚後的糾紛,尤其在涉及名譽或隱私的案件中特別重要。

如何準備與撰寫離婚協議書?

離婚協議書注意事項

  • 離婚協議書可以自行撰寫,但若內容不完整或條款不清,未來容易衍生爭議。通常協議書至少需涵蓋子女監護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與債務承擔等項目。
  • 若自行撰寫,建議參考法院或政府的離婚協議書範本,但仍可能因個案差異而忽略重要細節。
💡委託律師協助撰擬,能依實際需求量身設計,確保離婚協議書條款合法有效,並兼顧權益保障。這也是避免日後離婚協議書被推翻或被法院認定無效的關鍵步驟。

協議書要準備幾份?

通常離婚協議書會準備1式3份

  • 雙方當事人各自留存一份

戶政事務所留存一份作為登記依據

💡如果想多留幾份備查也沒問題,法律並沒有份數限制,只要每份都是完整的正本、且簽章齊全即可。
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律師帶你掌握重點 + 2025範本索取! 離婚協議

關於離婚協議書律師最常被問的問題 FAQ

Q1:兩願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寫嗎?

A:是的,兩願離婚協議書是雙方合議離婚的要件。同時也保障雙方權益,請務必謹慎看待。

Q2: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寫什麼?

A:依需求而異,建議可以考慮將 5 大條款寫入:子女監護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、贍養費、特約條款。

Q3:子女監護與探視如何避免爭議?

A:務必明確約定探視時間假期安排接送方式,避免出現「隨時探視」等模糊字眼,並請一定要尊重孩子意願💗!

Q4:簽好離婚協議書後就算合法離婚了嗎?

A:不是。雙方需攜帶離婚協議書、戶口名簿、身分證等資料,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才算生效。

Q5:簽署離婚協議書後還能反悔嗎?

A:還沒有完成登記前都有機會。若已經登記原則上不得反悔,除非能證明協議有重大瑕疵或違法。

Q6: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一定要公證嗎?

A:不是強制,但公證可增加法律效力,日後若一方不履行,可以透過「有逕行強制執行條款+經公證」的離婚協議書聲請強制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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