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心看待每一個案件、重視每位當事人的訴求,辦理任何民事、刑事或公司商務等訴訟與非訟案件,經手超過上千個案件累積大量實務經驗,為您積極爭取最佳權益!
Latest posts by 林冠宇律師 (see all)
- 【民事_返還房屋】賴著不搬怎麼辦?討回房屋大作戰! - 2025 年 6 月 17 日
- 【家事_剩餘財產分配】離婚可以,要房不行!剩餘財產分配守護不動產 - 2025 年 6 月 17 日
- 【民事_債務糾紛】守衛財產!停止執行和本票不存在之訴! - 2025 年 5 月 15 日
更新日期: 2023 年 6 月 5 日
玩命關頭第10集在近期上映,看唐老大和他的family飆車特技真的太爽啦!但你知道現實生活中,尬車會觸犯什麼法律、責任多重嗎?讓我們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、刑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三個法律,分析飆車、超速有哪些法律責任吧!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道交條例就汽車飆車的規範,主要規定在第43條,例如禁止民眾在路上蛇行、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40公里、用逼車或突然變換車道等不當方式,迫使他車讓道……等等。
前面舉例的這些行為,都可以處以6,000元~36,000元不等的罰鍰,更可以吊扣汽車牌照;如果肇事,還可以吊銷駕照。
甚至如果是2輛以上的車共同違反這個規定,在道路上競速,罰鍰會提高到3萬元~9萬元,而且不用發生事故,行政機關可以直接吊銷駕照。
刑法
刑法的部分,主要規定在第185條第1項,是公共危險罪章內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15,000元以下罰金。
如果是聚眾飆車,經警察勸離達3次以上仍不解散,則會觸犯刑法第149條聚眾不遵令解散罪,首謀最重可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在場助勢的人則最重有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社會秩序維護法
即使只是單純圍觀、起鬨的路人,若不依警察命令解散,可能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1款規定,處以3日以下拘留,或18,000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