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事_侵權行為】發生交通事故,律師成功談判助當事人減少近三分之二賠償

林冠宇律師

更新日期: 2026 年 1 月 3 日

【案件緣由】

本案當事人小瑩於騎乘機車時,與小志發生交通事故。由於小瑩在事故中確有部分過失,對方保險公司遂依保險法第53條第1項代位提起損害賠償之訴,請求金額約新臺幣13萬元,主要包含車輛修繕費用及相關損失。

本所鄭律師代理後,主張零件應扣除折舊價值,對方保險公司所提金額過高。調解程序後,雙方以新臺幣4萬元圓滿和解,賠償金額大幅降低至原請求之三分之一以下,成功減輕小瑩負擔。

【承辦律師】

鄭育丞律師

【爭取結果】

以新臺幣4萬元成功和解,大幅降低原請求賠償金額

【案件解析】

一、車禍賠償,修繕費用是否合理?

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,最常見的爭點之一即為修繕費用是否合理。對方往往以「全新零件」價格作為計算基礎,導致金額偏高。

但是依民法第213條規定,損害賠償應以「回復原狀」為限,受害人僅能請求回復事故前之財產狀態,並非無條件更換新品,換句話說,就是必須考慮車輛的折舊問題。

【諮詢方式】

交通事故涉及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的計算,往往需要專業法律知識與談判技巧,稍有不慎便可能承擔過高的責任。
翊宇律師事務所擁有豐富的交通事故與損害賠償案件經驗,能協助您檢視賠償明細、提出合理抗辯,並於協商或訴訟中爭取最大利益。

若您正面臨車禍賠償爭議,請立即聯繫我們,加入官方LINE ID:@kenlin (輸入ID時請記得要加「@」),讓專業律師替您制定專屬解決方案,降低風險,守護您的權益。

【延伸閱讀】

【本所資訊】

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9樓之1

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80號11樓A10室

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8號16樓之1 A室

歡迎分享
【免費諮詢】

若您有更多法律問題歡迎點右上角的「免費諮詢」按鈕,讓案件處理經驗豐富的林冠宇律師為您解答喔!

最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