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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2024 年 9 月 12 日
日前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剛買完宵夜走出超商,就因租賃的轎車違停紅線被員警攔查,而員警在比對車牌和車籍資料後發現是新車掛舊牌,又在車內查獲毒品,該名男子當場被員警依毒品、竊盜罪送辦。
該名男子為證明該車輛是向車行老闆租用的,當下立即聯繫車行老闆到場說明。車行老闆辯稱該車是「權利車」,前車主兒子因無力支付修車費而偷偷讓渡車行,未料原車主隨後提報失竊,為圖方便才把車行賣相差的舊車車牌貼在新車上,以每天1,700元租給來修車的顧客。
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律師表示,車行老闆若明知該車輛是他人侵占原車主的贓車,就可能觸犯刑法第349條故買贓物罪或寄藏贓物罪。
警方原本僅是取締違停,卻意外查獲毒品與假車牌,後續將進一步追究車行老闆的法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