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罪分幾種?遇到詐騙了該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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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詐騙盛行,常常不自覺間就被詐騙集團騙走帳戶,甚至被騙去當車手。詐騙手法層出不窮、推陳出新,刑法詐欺罪到底有哪幾種?專業的翊宇律師事務所擁有豐富處理詐欺案件的經驗,就讓我們來告訴你!

有哪些詐騙手法?

以下先介紹幾種常見被告詐欺的原因和模式:

  1. 求職詐騙:
    常見在臉書社團等等網路交友平台,詐騙集團會假扮雇主,發佈虛假的徵才公告,引誘求職者提供個人資訊,例如身份證號碼,或讓求職者提供個人金融帳戶,作為代收或代付款的「人頭帳戶」甚至「車手」。
  2. 貸款詐騙:
    通常詐騙集團會謊稱可以美化您的帳戶,讓你方便之後申請貸款。騙取您的提款卡、存摺,詐騙集團可能會以此進行各種非法的款項交易,就會讓您變成人頭帳戶;甚至最後對方會用「還給我們當初匯進去的錢」的理由,要求您將現金提領出來返還,您就會變成車手。
  3. 交友詐騙:
    詐騙犯會跟您培養感情、建立信任感;甚至有的是原本就與您相識的朋友,利用您的信任來犯案。有的會說自己開公司,需要帳戶協助公司收款、匯款,或說自己欠錢被強制執行,帳戶不能用,要您出借帳戶協助操作……等等。
  4. 三角(三方)詐騙:
    在網路交易平台上買賣商品時,對方可能會說要讓朋友或其他人匯款給您,要您給帳戶號碼,或要求將款項另外換匯;但這筆錢很有可能是詐騙而來的款項,您收取後就會成為人頭帳戶。
  5. 租借帳戶詐騙:
    一些詐騙集團可能會直接要求租借您的銀行帳戶,通常不會告訴您使用的目的,但會保證支付高額的報酬。如果您同意將帳戶出借,詐騙集團會用您的帳戶做為人頭帳戶,操作贓款的流進流出,最後您可能會面臨涉嫌洗錢、詐欺等罪名。
  6. 提款卡不見:
    最後一種情形,是您遺失提款卡後,被人撿到作為犯案使用。若遇到這種狀況,建議盡速去掛失卡片,檢察官也會參酌您平常使用帳戶的習慣,判斷您有無可能真的參與犯罪。

詐欺罪分哪幾種?

刑法中,普通詐欺罪規定在第339條,而後續還有許多條則是規範不同作案方式的詐欺罪:

  1. 第339條之1,規定了「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」的詐欺。所謂的收費設備包含自動販賣機、售票機、扭蛋機……等等,使用者是付款的一方,機器是收款的一方。
    例如小明身上沒有零錢,就用遊樂場代幣投扭蛋機,機器無法辨識所以還是轉出扭蛋。這樣的行為就可能觸犯此罪。
  2. 第339條之2,規定了「由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」的詐欺。所謂的付款設備,包含實體或網路的自動櫃員機等,使用者是收款的一方,機器則是付款的一方。
    例如用他人提款卡盜領存款,實務見解就認為符合此罪。
  3. 第339條之3,規定了「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製作財產權之得喪、變更紀錄,而取得他人之財產」的詐欺。
    例如曾有發生超商店員利用商店的事務機(如ibon機台),列印網路遊戲點數的繳費單,但沒有實際付款,就掃條碼擅自將繳費狀態改為「已繳費」,便被法院以此條處刑責。(參考判決
  4. 第339條之4,則規定了加重詐欺罪,共有三種情形:
    1. 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。例如先前很常見的,詐騙集團自稱是檢察官或警察,說民眾被告詐欺,需要匯款到某帳號才能解凍帳戶。
    2. 三人以上共同犯之。集團式的詐騙就會適用此款;如果是車手的話,也會成立此罪。
    3. 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,對公眾散布而犯之。

遇到詐騙怎麼辦

如果不幸遇到詐騙了:

  1. 如果您是純粹被騙錢的受害者:

發現被騙之後,可以馬上撥打165,讓165通報銀行將受騙款項「圈存」,如此這筆款項在24小時內將無法被轉出,您再於24小時內報警,該帳號就會被警示,無法後續交易。

  1. 如果您是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人頭帳戶或車手:

您可以先掛失帳戶,讓詐騙集團無法再操作您的戶頭。

再來,就算您是被詐騙利用的人頭帳戶或車手,也會建議您先去報警。之後檢調、法院在處理的時候,您可以藉由自己有報警的行為,來澄清不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。

之後也千萬記得,要留存自己和詐騙窗口的對話紀錄,最好有包含到您去質問對方的段落。您可以將資料備齊,來諮詢律師,為您分析之後的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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