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20 天內 3 步驟避免強制執行一次懂 - 2026 年 2 月 25 日
- 收到本票裁定怎麼辦?3 大強制執行自保手段全攻略 - 2026 年 2 月 25 日
- 對方不還錢怎麼辦?3 步驟用支付命令不用開庭追回欠款 - 2026 年 2 月 25 日
更新日期: 2026 年 2 月 26 日
收到法院寄來的「支付命令」時,雖然要小心詐騙,但在懷疑的同時請不要完全置之不理。如果不理會,即便債務是假的,20天後它也可能變成合法的執行名義。 本文由翊宇律師事務所專業撰寫,將告訴您如何判斷情況、運用法律重點,避免吃虧。
透過這篇文章,您將學會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,以及萬一期限過了該如何救濟。 讓我們一步步教您如何應對,把主動權重新抓回自己手中!
目錄
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該如何處理?20 天內先做 3 件事
什麼是支付命令?
「支付命令」定義: 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08 條,係債權人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簡便程序,法院僅作形式審查即核發執行名義。
簡單來說支付命令就是透過法院發命令告訴對方要還錢了,無論是借錢、車禍要賠的醫藥費等都可以透過支付命令來要錢。
當您收到這份文件時,最重要的防禦手段就是「支付命令異議」。 異議程序是為了補償債務人被壓縮的聽審權,法律對此門檻設定較低。
支付命令異議有用嗎?哪些情況一定要提異議?
您只需在收到命令後的「20天」不變期間內,向法院遞交異議狀。 這個動作是「無須理由」的,也就是說,您不必在狀紙上寫長篇大論證明自己不欠錢。
只要在期限內提出書面聲明,表示對該支付命令不服,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,該命令在異議範圍內就會失其效力。 這是成本最低、且能直接阻止財產被查封的手段。
異議之後會發生什麼事?會轉一般民事訴訟或調解嗎?
一旦您合法提出異議,該支付命令聲請將自動視為「起訴」或「聲請調解」。 這代表案件會由原本的非訟中心移轉至民事庭,正式進入一般訴訟程序。
- 債權人(原告)必須補繳相對高額的「裁判費」,這能先過濾掉惡意濫訴。 若債權人因證據不足不願付費,案件將被法院駁回。
- 案件將回歸一般的「舉證責任」分配原則。 債權人必須在法庭上提出借據、匯款紀錄等直接證據證明債權確實存在。
若對方無法舉證,法院將判決駁回原告之訴,這與支付命令階段「僅憑聲請狀」即可核發完全不同。 這就是為什麼「異議」是將訴訟主動權交還給債務人的關鍵第一步。
收到支付命令要如何聲明異議?翊宇律師教你支付命令異議狀怎麼寫(附範本)
支付命令異議要怎麼提出?異議狀怎麼寫?
🧑⚖️ 翊宇律師快速提示
「支付命令異議狀」:係指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後,於法定 20 日 期間內向法院遞送之書狀。 旨在表達不服原命令之意思,使其失其效力,並將程序轉為正式訴訟或調解。
當您決定要對不實債務進行反擊時,第一步就是填寫異議狀!
翊宇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了異議狀必須具備的核心內容:
- 基本資訊:包含案件的案號、承辦股別。
- 當事人資料:聲請人(債務人)與相對人(債權人)的姓名、地址。
- 異議聲明:清楚寫明「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」或僅寫「異議」二字即可。
支付命令異議狀簡易範本(供參考)
案號:OOO 年度 O 字第 OOOO 號 股別:O 股 聲請人(債務人):OOO 住址: 相對人(債權人):OOO 住址: 為異議事:此處寫明「對原支付命令提出異議」或「異議」。 中華民國 OOO 年 OO 月 OO 日 |
填寫完成後,您可以透過「郵寄掛號」或「親自遞狀」的方式,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聲明異議需要準備理由或證明嗎?
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16 條及第 586 條規定,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得「不附理由」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▶ 也就是說亦即債務人無須在異議階段提供任何欠款已清償、債務不存在或證據偽造的證明文件。
許多民眾會擔心,如果沒有律師陪同或手頭沒有證據,是否不能提出異議。
事實上,提出異議是不需要檢附任何願證證明的。 您只需要在 20 天的期限內告知法院您「不服」這項命令。一旦完成異議,程序就會自動進入「開庭或調解」階段。 此時,雙方才需要在法官面前提出證據進行辯解。
🧑⚖️ 翊宇律師事務所建議您,收到公文後應第一時間完成異議。 這能幫您爭取到更多時間來準備證據,或尋求專業法律諮詢。
遇到支付命令詐騙該怎麼辦?先查證再決定怎麼做
🧑⚖️ 律師快速提示
支付命令詐騙常見手法包含「偽造證物」與「偽造支付命令」。 詐騙集團可能利用假的借據騙取法院核發真實公文,或直接寄送仿真度極高的假法院文件。
面對可能的詐騙行為,提醒您絕不可置之不理:
- 核對電話:收到文件後,請先上網查詢該法院的官方總機,並電話核對案號與股別。
- 留意開庭訊息:法院原則上不會在發送支付命令時同時通知開庭,若公文有此內容請務必留意真偽。
- 20 日內異議:即使確認是詐騙集團利用假證據申請到的「真公文」,也必須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。
若您將詐騙文件當作廢紙丟掉,一旦超過異議期限,該債務可能在法律上被認定為真實存在,後續救濟手續需要再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,將會繁瑣且昂貴許多,請務必要在收到支付命令時就即時提出異議。
錯過 20 天異議期限還有救嗎?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與停止強制執行
如何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?
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21 條第 2 項規定,係指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之訴訟。
於此訴訟中,法院得許其提供擔保,以停止強制執行之程序。
如果您收到支付命令後,不小心錯過了法律規定的「20 天異議期」,導致支付命令確定,請不要絕望。在現行法下,確定的支付命令已不再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的效力。
也就是說,這個看似已經確定的支付命令其實還可以有其他方式來挽救!
- 依據現行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21 條,您隨時可以提起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」。 這是修法後,針對無既判力支付命令最主要的救濟手段。
- 在此程序中,實務上舉證責任通常會轉由債權人負責。 債權人必須在法庭上提出原始借據、契約或金流紀錄,證明債務確實存在。
🙋 翊宇律師事務所曾協助多位當事人成功阻止強制執行。 因為一旦債權人無法舉證,法院即會判決債權不存在,進而推翻原本的支付命令。 這項制度為民眾面對詐騙或不明債務時,保留了實體抗辯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如何聲請停止強制執行?
指債務人提起救濟訴訟後,向法院聲請並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金。由法院裁定暫停查封、扣薪或拍賣等強制執行程序,以避免難以回復之損害。
提起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」並不會自動產生暫停執行的效果。 如果您未主動聲請,債權人仍可持原支付命令繼續進行「強制執行」。 這可能導致您的存款被領走,或是名下的房產遭到法院查封拍賣。
因此,在遞交訴狀的同時,建議向執行法院聲請「停止強制執行」,此時,您必須提供法院核定的一筆「擔保金」。 這筆錢並非用來清償債務,而是作為補償債權人因延後受償可能產生的利息損失。 一旦法院核發裁定,現行的扣薪或查封動作就會暫停,直到訴訟判決確定為止。
停止執行的擔保金如何計算?
🧑⚖️ 律師快速講解
法院核定擔保金公式為:債權總額 × 5% (法定利率) × 預估處理案件需要的期間。
- 許多人誤以為要「拿出全額欠款」才能停止執行,但實務上,法院衡量擔保金的基準是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受的「延後受償損害」。
- 計算邏輯會先參考民法規定的週年利率 5% 作為計算基準。
- 再參考辦案期限預估訴訟到三審定讞所需的時間,通常以 4.33 年或 5 年來預估。
舉例來說,若支付命令上的債權額為 100 萬元。
- 計算方式大約為 1,000,000 元 × 5% × 4.33 年,約為 216,500 元 左右。
- 這意味著您需要準備債權總額約 20% 左右的資金,來暫時止血並爭取空間。
這筆擔保金在官司結束後,只要符合法定要件,通常是可以向法院聲請領回的。 對於身處財務壓力中的債務人來說,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喘息機會。
多年前的支付命令已經確定了要怎麼辦?失效、再審與例外整理
2015 年以前的支付命令怎麼救?支付命令再審條件與例外
律師講解重點
依 2015 年修正前之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21 條,確定之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,也就是說,債務人原則上僅能透過「再審」尋求救濟。
2015 年(民國104 年)修法前核發的支付命令,對債務人來說是一道極難跨越的高牆。
舊制賦予支付命令與「確定判決」相同的法律地位,一旦確定即具有強大的「既判力」。 這代表即便債務自始不存在、或早已清償,也難以再透過一般的上訴去重新爭執支付命令的效力。
- 這類陳年舊案的救濟困境在於,法律原則上僅允許透過提起「支付命令再審」來翻案。 然而再審有嚴格的時效限制,必須在知悉再審理由起 30 日內提出。
- 且若判決確定後已逾 5 年,除非有極特殊的程序瑕疵,否則原則上不得再提起再審。
🌟 不過,翊宇律師事務所提醒您,法律在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496 條第 1 項第 6 款留有一線生機。
- 若能證明債權人明知您的實際住居所,卻故意指為所在不明而寄往舊地址或聲請公示送達。
- 這種程序瑕疵可以突破 5 年的時間限制,讓您在多年後仍有機會透過再審重啟訴訟。
支付命令沒有在三個月內送達會失效嗎?
律師講解重點
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15 條第 1 項,支付命令發出後,「三個月內」不能合法送達債務人者。該支付命令會「自動失其效力」,自始不生任何執行力,亦無所謂既判力可言。
換言之,如果支付命令因為送達地址錯誤而未經合法送達,翊宇律師建議您,下一步可以這樣進行:
- 確認送達事實:確認法院是否將文書寄往您當時並未實際居住的處所。
- 主張不生效力:只要證明送達不合法,該支付命令即未生效,法院原先核發的確定證明書亦屬無效。
- 撤銷強制執行:您可以據此主張執行名義要件不合法,提起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」,請求法院撤銷目前的扣薪或查封動作。
翊宇律師成功案例:協助主張支付命令失效
🙋 翊宇律師事務所曾處理一件涉及修法前支付命令確定的救濟案件!
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藉由提起再審程序與對方協商,最後成功讓雙方在再審過程中達成「調解」的結果,成功讓雙方當事人免於強制執行的壓力。
不理會支付命令會有什麼後果?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流程與時間點
支付命令多久會強制執行?確定後流程與時間點
期限屆滿後(收到後 20 天未異議),雖然法律上已確定,但實務上不會馬上執行。法院必須先確認支付命令已合法送達予債務人,加上法院內部的行政作業流程,通常需等待約 2 至 3 個月,債權人才能取得確定證明書,並進一步強制執行。
實務上,從債權人拿到確定證明書到法院發出執行命令(如扣押存款或扣薪),通常在 2 至 4 週 內就會發生。一旦進入執行階段,您的薪水可能會被扣押三分之一,或是銀行帳戶遭到凍結。
沒錢還債還能請律師調解嗎?法律籌碼與分階段策略
很多當事人誤以為「沒錢就沒資格談判」,只能消極躲避。
事實上,法律賦予了不同階段的救濟權利。即便進入強制執行程序,專業律師仍能透過精準的法律操作,為您爭取談判空間,我們將策略分為三個層次:
1. 根本沒欠錢?債務人異議之訴與執行名義反擊
如果您認為這筆債務根本不存在(例如:被盜用身分、已經還清),但債權人卻拿著「支付命令」來強制執行,這時我們依據支付命令核發的時間點,有不同的反制手段:
- 情況 A:2015 年修法後之支付命令(用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21 條)
-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具有既判力。
- 律師策略: 我們可以提起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」。
- 關鍵操作: 在訴訟進行中,為了避免財產先被拍賣,我們會協助您向法院聲請「供擔保停止強制執行」。這招能有效凍結拍賣程序,迫使債權人必須面對訴訟風險,進而願意坐下來談調解。
- 情況 B:2015 年修法前之支付命令
- 修法前的支付命令具有既判力(等同確定判決)
- 律師策略: 程序較嚴格,必須提起「民事再審訴訟」,透過再審程序開啟後,再尋求調解機會。
- 情況 C:通用手段(債務人異議之訴)
- 只要執行程序尚未終結,若您有「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」的事由(如:時效消滅、抵銷),皆可提起「債務人異議之訴」來排除執行。
2. 確實有欠錢?執行階段的「協商調解」
如果您確實有債務,但目前無力一次清償,這時策略重點在於「以誠意換取時間」。
- 操作方式: 在強制執行程序中,律師可協助您主動聯繫執行處書記官,請求安排調解。
- 目的: 在公權力的見證下,與債權人協商暫緩執行,改為分期付款。
3. 律師的價值:將「法律爭點」轉化為「談判籌碼」
A:因為債權人通常不願意理會債務人的求情,但會害怕法律風險。
專業律師能利用法律爭點作為談判籌碼,爭取減額清償、分期付款或是免除利息的機會。透過法律程序建立的調解筆錄,能讓您在法律框架下安全地解決債務問題。
🧑⚖️ 有時候積極面對遠比躲避執行更具保障,唯有主動出擊,才能止血停損。
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依不同情況選對處理方式
| 你目前的狀況 | 是否可以異議 | 建議採取的法律行動 |
| 剛收到支付命令,還在 20 天內 | ✅ 可以 | 立刻提出「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狀」 |
| 超過 20 天,但尚未被扣薪、查封 | ❌ 不行 | 提起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」 |
| 已經開始扣薪或扣帳戶 | ❌ 不行 | 聲請「停止強制執行」+提供擔保 |
| 2015 年以前(民國 104 年前)的舊案 | ❌ 不行 | 檢查是否有送達不合法等事由,評估是否要對支付命令提起「再審」 |
| 從未收過信、寄到舊地址 | ❌ 不行 | 主張「支付命令三個月未送達,不生效力」 |
🧑⚖️ 翊宇律師提醒您:若判斷錯誤可能會選錯救濟方式,建議先確認自己屬於哪一個情況再決定行動。
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翊宇律師事務所解答常見問題 Q&A
Q1: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一定要立刻還錢嗎?
A:不一定。收到支付命令時,最重要的不是馬上還錢,而是先確認「20 天內是否提出支付命令異議」。
支付命令是法院依債權人聲請所發出的程序性文件,法院只做形式審查,並不代表你真的欠錢。只要在收到後 20 天內提出異議,該支付命令就會失去效力,案件會轉為一般民事訴訟或調解,由債權人負責舉證債權是否存在。
Q2:支付命令異議要寫理由或準備證據嗎?
A:不用。支付命令異議是「不附理由」的程序。
依法,債務人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時,不需要說明為什麼不欠錢,也不必附上任何證據。只要用書面向法院表明「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」,該命令即失效。等案件進入正式訴訟後,才會進行證據攻防。
Q3:支付命令多久會強制執行?如果我不理會會怎樣?
A:若 20 天內未異議,支付命令確定後,最快約 2~4 週內就可能開始強制執行。
一旦支付命令確定,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確定證明書,並聲請 支付命令強制執行,包括扣押薪水(最多三分之一)、凍結銀行帳戶、查封動產或不動產。不理會支付命令,是實務上風險最高的做法。
Q4:錯過 20 天異議期限,收到支付命令還有救嗎?
A:有救。可以評估提起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」,並同時聲請停止強制執行。
依現行《民事訴訟法》,支付命令在 2015 年修法後 不再具有既判力。即使已經確定,債務人仍可提起 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,要求法院實質審查債權是否真的存在。實務上,舉證責任通常會落在債權人身上。
Q5:已經被扣薪或扣帳戶,還能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嗎?
A:可以,但要盡快聲請,並依法提供擔保金。
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本身,不會自動停止執行,必須另外向法院聲請 停止強制執行。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擔保金,金額並非全額欠款,而是依「債權額 × 法定利率 × 預估訴訟年限」計算,實務上約為債權金額的 20% 左右。只要法院裁定准許,扣薪或查封就會暫停。
Q6:2015 年以前的支付命令已經確定,真的只能沒辦法挽回嗎?
A:不一定,仍可能透過「支付命令再審」或程序瑕疵翻案。
2015 年(民國 104 年)修法前確定的支付命令,原則上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,必須透過 支付命令再審 才能救濟。不過,若能證明債權人 明知你的實際住居所,卻故意寄往舊地址或聲請公示送達,就可能符合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496 條的再審事由,甚至突破 5 年限制。
Q7:支付命令三個月未送達,真的會失效嗎?
A:是的,依法會失效,且自始不生任何執行力。
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15 條規定,支付命令發出後 三個月內不能合法送達債務人者,該命令即失其效力。若支付命令寄送到你當時並未居住的地址,且未合法送達,你可以主張該支付命令不生效力,並據此撤銷強制執行。
Q8:真的沒錢還,還有其他解法嗎?可以跟對方談嗎?
A:可以,但必須在法律程序下進行,才有保障。
若債務確實存在,但無力一次清償,可在訴訟或執行程序中,由律師協助爭取 調解、分期付款、減免利息或減額清償。必要時也可評估是否適合提起 債務人異議之訴。透過法院製作的調解筆錄,才能避免日後反覆被追討。
Q9:遇到支付命令詐騙,丟掉不理可以嗎?
A:不行。就算是詐騙,也一定要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。
實務上,詐騙集團常利用假借據申請到「真的支付命令」。若你誤以為是詐騙而不理會,超過期限後,該命令仍可能變成合法的執行名義。正確做法是:先向法院查證案號真偽,同時提出支付命令異議,確保權益不被侵害。
Q10:收到支付命令,我什麼時候一定要找律師?
A:當你錯過異議期限、已經被執行,或涉及舊案、送達爭議時,強烈建議找律師。
像是 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、停止強制執行、支付命令再審、支付命令三個月未送達 等問題,法律技術性高,若自行處理,容易選錯程序而被法院駁回。
🧑⚖️ 翊宇律師事務所長期處理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案件,可協助您判斷最佳救濟路徑。
把握黃金期限!讓翊宇律師事務所為您提供協助
「翊宇律師事務所」有專業的知識與豐富經驗,能夠用心傾聽並理解您的擔憂,擅長用法律與經驗替您爭取應有的權益與尊嚴。請不要擔心孤身一人面對,將會在您最困難的時候站在您身邊,守護您的權益,陪您找回力量、捍衛您的尊嚴!
翊宇律師事務所|聯絡我們
【本所資訊】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