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債務_本票】公司欠款七百萬,負責人免責?律師細心分析本票細節,成功裁定公司與負責人共同連帶清償!

林冠宇律師

更新日期: 2025 年 11 月 28 日

 

*基於案件之保密,文中敘述皆經過去識別化調整

【案件緣由】

維持商務關係困難,巨額票款處分需專業協商。

阿偉是「海靈有限公司」的負責人,日前與「芋泥有限公司」的負責人小霖有商業上的往來。雙方本次合作牽涉到的金額較大,為了確保權益,阿偉要求小霖開立本票,以擔保應該如期給付的貨款。

小霖隨後以「芋泥有限公司」及本人小霖的名義開立了三張本票,總面額高達新台幣 70,850,000 元。這三張本票的金額分別為 4,150,000 元、1,170,000 元、以及 1,800,000 元,並指定兌付給「海靈有限公司」。

儘管「海靈有限公司」已經提供了貨物給「芋泥有限公司」,但到了到期日,小霖該付的錢卻一分都沒付。面對如此鉅額的票款(約 700 多萬),若是無法收回,「海靈有限公司」的營運一定會因此受到影響。

阿偉的擔憂在於,若債務由「芋泥有限公司」積欠,基本上是無法向負責人小霖個人請求償還的,因為公司與負責人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兩個人(依民法第 26 條,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)。更令人擔心的是,「芋泥有限公司」的資本額只有 600 萬元,如果只對公司求償,這筆 700 多萬元的債務很可能無法完整拿回來。

阿偉深知這點,決定要以法律的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,避免公司受到過大的影響,因而透過網路找上翊宇律師事務所。

【承辦律師】

林冠宇律師

【爭取結果】

在林冠宇律師的專業協助下,案件成功地以法律程序保障了「海靈有限公司」的權益,並達成了當事人阿偉的訴求:

票款裁定:票款全額獲得了法院准許裁定,聲請人(海靈有限公司)執有之本票,准許強制執行。

裁定金額:法院裁定「芋泥有限公司」與「小霖」須「共同」向阿偉(海靈有限公司)支付新台幣 70,850,000 元。

利息保障:此外,裁定內容同時保障了自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,得為強制執行。

責任擴大:成功擴大了求償對象,讓阿偉的希望實現,避免了僅對資本額不足的「芋泥有限公司」求償而導致的風險。

【案件解析】

一、法律協助與策略分析:協商取代被動接受,策略性擴大求償主體

阿偉原本的主張,是想要對「芋泥有限公司」追討票款,同時也希望請其負責人小霖與公司一起清償。這在法律關係上,若無特殊設計或證據,通常是天方夜譚的主張。

林律師在細心分析本票細節後,為阿偉找到了能滿足當事人希望的解套方法:

  • 專業審閱文件:林律師首先仔細審查了本案所涉及的三張本票。
  • 發現雙重發票人:律師發現本票上的發票人欄位填寫了「芋泥有限公司」外,還有「小霖」的名字。同時,本票上面「發票人簽名蓋章處」除了有「芋泥有限公司」的公司大小章外,還有小霖的印章出現兩次(一次是以公司大小章中的小章名義,第二次是以自己的名義用印)。
  • 確立求償對象:律師藉由這項發現,確認小霖除了以公司的名義進行開票外,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開票。這意味著,阿偉除了可以向「芋泥有限公司」請求給付票款之外,也可以向「小霖」個人請求給付票款。

二、律師專業:確保本票發票人身分的嚴謹性

本案成功的關鍵,在於林律師的細心和專業,成功辨識出本票上發票人間的複雜關係。律師用長年對於債務催收的專業向法院充分解釋了:

  • 票據法依據:聲請本票裁定程序核與《票據法》第 123 條規定相符。
  • 共同簽發認定:根據票據上兩個發票人身分簽章,法院最終裁定「相對人共同簽發」本票。
  • 連帶責任:律師充分解釋了本票上發票人間的關係及阿偉的請求依據,使得法院裁定「芋泥有限公司」與「小霖」共同向阿偉支付票款。此舉確保了債權人面對兩名共同負連帶清償責任的債務人,大大降低了因公司資本額不足而無法回收全額債款的風險。

三、專業價值:細心分析,達成超乎想像的法律空間

在本案例中,如果沒有林律師的細心及專業為當事人進行案件分析,再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進行聲請,可能就會讓阿偉的權益就這樣睡著了。

相較於當事人自行面對一張可能討不回來的債務,專業律師的價值在於任何網路範例都沒有辦法取代。

【結語與建議】

專業的法律協助能將您能做但還沒做的空間最大化。若您也遇到了類似的債務催收或本票裁定困境,請盡快請專業律師協助,歡迎讓我們與您討論,我們會協助您評估最適合您的方案。

【諮詢方式】

翊宇律師事務所永遠與您站在同一陣線,將盡全力處理每個案件。歡迎來電或加入官方LINE ID:@kenlin (輸入 ID 時請記得要加「@」)與我們討論,讓我們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的方案。

【延伸閱讀】

【本所資訊】

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9樓之1

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80號11樓A10室

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8號16樓之1 A室

歡迎分享
【免費諮詢】

若您有更多法律問題歡迎點右上角的「免費諮詢」按鈕,讓案件處理經驗豐富的林冠宇律師為您解答喔!

最新文章